20150905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抉擇

參考經文: 哥林多前書10章14~22節

你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參加主的筵席又參加鬼的筵席。(哥林多前書10章21節)

2003年初,我與幾個教會的弟兄姊妹一起到一個慕道的家庭舉行家庭禮拜。這個家庭對家庭的禮拜的概念還很模糊,禮拜中出現不少狀況。聖詩不會唱,聖經需要人幫忙翻閱,這都無可厚非。但女主人一會起來準備茶水,一會與先生講話,一會兒又與女兒討論家務;所以,禮拜用很輕鬆的方式進行,半聊天、半講道,也因此與他們有更多的對話。

到了代禱時間,詢問他們是否有特別需要代禱的事項。女主人說:「我每天都要去田裡或果園,每次我都很緊張害怕,因為我們以前會到廟裡或土地公廟裡拜拜,現在都不拜了,不知道會不會發生危險?我希望上帝可以保佑我。」

經過大家一番交換意見之後,正準備開始為她禱告時,男主人即時開口了,「我想請教一個問題。」「有個灶神的乩童說,我只能活到79歲,這怎麼辦?」我說:「你今年幾歲?」他回答說:「76歲。」意思是他只剩下3年可以活了,難怪他很擔心,這我可以理解。

我感覺他有些三心二意,鼓勵他要有堅定的信心:「如果你相信灶神,那你就受他管轄。但現在你已經屬耶穌,是神的兒女,你就不再受灶神的轄制。」後來,他太太和女兒也一致認同我所說的,叫他不要再胡思亂想了!聖經上說:「凡接受祂的,就是信祂的人,祂就賜給他們特權作上帝的兒女。」(約翰福音1章12節)既是神的兒女,就是屬神的,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祂,神的兒女自然也不受陰間權柄的管轄。

然而,人的心若拿不定主意,就像有些哥林多的基督徒,卻參加異教的獻祭,吃喝祭拜後食物。保羅說:「你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參加主的筵席又參加鬼的筵席。」(哥林多前書10章21節)在信仰上,我們必須有清楚的告白,不要想著兩面討好,這絕不是上帝喜悅的事。如同以色列人在示劍時,約書亞要求百姓所作的信仰告白:「你們要敬畏上主,真心誠意地事奉祂。你們要除掉祖先在美索不達米亞和埃及所拜的神明,專一事奉上主。如果你們不願意事奉祂,那麼,今天必須決定,你們要事奉的是誰:……至於我和我的家,我們要事奉上主。」(約書亞記24章14~15節)



默想:
如今,我若選擇上帝作我人生的主宰,就是選擇成為上帝的兒女。

祈禱:
天父上帝,謝謝祢賜給我作兒女的福份,求祢使我的信心堅定,不隨從錯謬的信息而搖擺,我願意只喝主的杯,只參加主的筵席,專心信靠祢的保守與供應。奉主耶穌的名禱告,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