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經文:《
民數記5章1~31節》
5:1 上主對摩西說: 2 「你要命令以色列人,把患痳瘋病的、遺漏症的、觸摸到屍體的那些不潔淨的人都趕出營地。 3 要把所有在禮儀上不潔淨的人趕出去,他們就不至於污染營地,就是我所住的地方。」 4 以色列人遵照命令,把這樣的人都趕到營外去。 5 上主告訴摩西, 6 要以色列人遵行以下的指示:如果有人對上主不忠,犯錯誤得罪了某人, 7 他必須承認自己的過錯,把所虧欠的全數還給他所得罪的人,另外再加上五分之一。 8 倘若那人已經死了,又沒有可收受賠償的近親,他就要把錢獻給上主,歸祭司使用。這項賠償是在禮儀上所需的贖罪羊之外另外加上的。 9 每一個以色列人給上主的特別奉獻都要歸給替他們奉獻的祭司。 10 每一個祭司要把帶到他面前的祭物留下。 11 上主命令摩西, 12 要把以下的指示告訴以色列人。有人懷疑自己的妻子不貞,跟別的男人有性關係,污辱了她自己。但是這丈夫不一定能確定這件事,因為他的妻子也許不漏一點風聲,既沒有證人,又沒有當場被捉住。另一可能是妻子根本沒有對不起丈夫,而是丈夫多疑。 13 14 15 不管是哪種情形,這人必須把妻子帶到祭司面前。他同時要帶為妻子獻的祭物─一公斤大麥粉。他不可在上面倒橄欖油或加上乳香;因為這是疑心的丈夫所獻的素祭,是要使真相顯明的素祭。 16 祭司要領那女人上前,站在祭壇前面。 17 祭司要倒一點聖水在碗裏,把上主聖幕地上的塵土撒些在水裏面, 18 然後把那女人的頭髮鬆開,把要獻上的素祭放在她手中。祭司手裏要捧著碗,那碗盛著詛咒的苦水。 19 接著,祭司要叫那女人發誓,同意祭司所說下面的話:「如果你沒有跟人通姦,你就不致遭受這苦水所帶來的詛咒。 20 如果你曾經跟人通姦, 21 願上主使你的同胞詛咒你;願他使你的肚子脹大,子宮萎縮。 22 願這水進入你的肚子,使你的肚子脹大,你的子宮萎縮。」那女人要回答:「我同意。願上主的旨意實現。」 23 然後,祭司要把這詛咒寫下來,把寫下的字放在苦水碗裏洗。 24 在祭司還沒有叫那女人喝這水以前,(這水可能使她非常痛苦,) 25 祭司要把那女人手中的素祭拿過來,在上主面前搖一搖,放在祭壇上, 26 然後抓一把麵粉作為記念,在祭壇上燒化。最後,祭司要拿這水叫那女人喝下。 27 如果她確實跟人通姦,這水會引起劇痛,她的肚子脹大,子宮萎縮。她要被同胞詛咒。 28 如果她是無辜的,她就不致遭受傷害,仍然能夠生育。 29 這是丈夫猜忌、懷疑妻子不貞的法律。那女人要站在祭壇前面,祭司要執行這儀式。 30 31 丈夫可免罪,但那女人若有罪,必須擔當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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