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0月 07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參考經文:《 申命記14章1~29節》
14:1 「你們是上主─你們上帝的兒女。你們哀悼死人的時候,不可像異族人割傷自己的身體,剃光前額。 2 你們屬於上主─你們的上帝;他從天下萬民中揀選你們作為他自己的子民。」 3 「上主宣佈為不潔淨的動物,你們不可吃。 4 你們可吃的動物是:牛、綿羊、山羊、 5 野鹿、野綿羊、野山羊、羚羊。 6 凡腳蹄分為兩瓣且又反芻的動物都可以吃; 7 但那只有腳蹄分瓣,或只是反芻的動物,就不可吃。駱駝、兔子、獾,是不潔淨的動物,都不可吃;因為牠們雖然反芻,腳蹄卻沒有分瓣。 8 豬是不潔淨的動物,也不可吃;因為豬雖然腳蹄分瓣,卻不反芻。你們不可吃這些不潔淨動物的肉,也不可接觸牠們的屍體。 9 「有鰭有鱗的魚類都可以吃; 10 但是沒有鰭沒有鱗的魚類不可吃,因為牠們是不潔淨的。 11 「潔淨的鳥類可以吃。 12 不可吃的鳥類是:鷹、貓頭鷹、獵鷹、禿鷹、鵰、兀鷹、烏鴉、鴕鳥、海鷗、鸛、蒼鷺、塘鵝、鸕●、戴勝、蝙蝠等。 13 14 15 16 17 18 19 「凡有翅膀的昆蟲都是不潔淨的,都不可吃。 20 凡潔淨的昆蟲都可以吃。 21 「凡自然死去的動物不可吃;但可以給你們中間的外僑,或賣給其他的外國人吃;因為你們屬於上主─你們的上帝,是他神聖的子民。「不可用母羊的奶煮小羊的肉來吃。」 22 「你們要從每年的收成中拿十分之一出來, 23 到上主─你們上帝所選定的住處,在他面前吃所獻的那十分之一的五穀、酒、橄欖油,和頭生的牛羊。你們要實行這條例,學習始終敬畏上主。 24 如果你們的家離開上主選定的住處很遠,不能把上主使你們豐收的十分之一捐運到那裏, 25 你們可以賣土產和牲畜,把錢帶到上主所選定的敬拜場所去。 26 你們可以隨意在那裏花錢,買牛肉、羊肉、酒、濃酒。你們全家要在上主─你們上帝面前吃喝快樂。 27 「你們不可忘記住在你們城裏的利未人,因為他們沒有自己的產業。 28 每三年的最後一年,你們要把當年的十分之一運到城裏儲存。 29 這些存糧是要供應沒有自己產業的利未人,以及你們中間的外僑、孤兒,和寡婦。他們可以按需要領取糧食。你們這樣做,上主─你們的上帝就會在你們所做的一切事上賜福給你們。」
默想:身為上帝的兒女,我有沒有自然而然地活出愛呢?
祈禱:天父!感謝祢賞賜給我這個全世界最榮耀的身分,就是能成為祢的兒女。謝謝祢這樣愛我,懇求天父的愛成為最馨香的膏油,激勵我在現今這個疏離的世界活出祢的愛。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祈禱,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