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1月 08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參考經文:《 羅馬書6章15~23節》
6:15 這樣說來,因為我們不在法律之下而是在上帝的恩典之下,我們就可以犯罪嗎?絕對不可! 16 你們當然知道,當你們作人的奴僕去服從主人時,你們就是他的奴僕。這就是說,你們作罪的奴僕,結果就是死;你們順服上帝,就得以成為義人。 17 感謝上帝!雖然你們曾經是罪的奴僕,現在你們卻一心順從所傳授給你們的教訓。 18 你們已經從罪中被釋放出來,而成為義的奴僕。 19 我怕你們難以了解我的意思,所以用很普通的例子對你們說。從前你們放縱自己的肢體,為非作歹,作罪的奴僕。現在你們要奉獻自己的整體,作義的奴僕,成為聖潔的器皿。 20 你們作罪的奴僕的時候,不受義的管束。 21 你們現在認為可恥的事,當時做了,到底得到些甚麼好處呢?不過是死罷了! 22 現在,你們已經從罪中被釋放出來,作上帝的奴僕;你們把生命完全奉獻給他,所收穫的就是永恆的生命。 23 因為罪的代價是死亡;但是上帝所賜白白的恩典是讓我們在主基督耶穌的生命裏得到永恆的生命。
默想:當人願作義的奴僕,就是聖潔的器皿,歸屬上帝。我是只有在做禮拜時才如此,或是生命完全歸於祂?
祈禱:慈愛的父神,我願奉獻自己為祢所用,求祢聖化我的言行舉止,使我能真正成為祢聖潔的器皿。奉主耶穌名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