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1月 24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參考經文:《 羅馬書14章1~23節》
14:1 信心軟弱的人,你們要接納他,即使他有不同的見解,也不要跟他爭辯。 2 有信心的人甚麼東西都吃;信心軟弱的人只吃蔬菜。 3 甚麼東西都吃的人不要輕視那不吃的;只吃蔬菜的人也不要評斷甚麼都吃的,因為上帝已經接納了他。 4 你是誰,竟去評斷人家的僕人?他的主人不能判斷他的成敗得失嗎?何況,主能夠幫助他,使他有所成就。 5 有人認為這一天比另一天重要;也有人認為所有的日子都同樣重要。每一個人都應該有他自己的見解。 6 有人特別重視某一天,表示他對主的尊崇;有人甚麼東西都吃,也是表示他對主的尊崇,因為他為所吃的食物感謝上帝。有人不吃某種食物,同樣是表示他對主的尊崇,也感謝上帝。 7 我們當中沒有人只為自己活,也沒有人只為自己死; 8 我們活著,是為主而活,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活也好,死也好,我們都是屬主的人。 9 為此,基督死了又復活,目的是要作活人和死人的主。 10 那麼,你這個人,為甚麼評斷你的弟兄姊妹呢?為甚麼輕視你的弟兄姊妹呢?我們都要站在上帝面前接受他的審判; 11 因為聖經說:主說:我指著我的生命發誓,人人要向我屈膝下拜;人人要宣認我是上帝。 12 這樣說來,我們每一個人都得向上帝交帳。 13 所以,我們不可再彼此評斷;應該立下決心,不做任何使人跌倒犯罪的事。 14 我憑著跟主耶穌的密切關係確實知道,食物本身都是潔淨的;如果有人以為它不潔淨,那麼,對這個人來說,它就是不潔淨的了。 15 如果你因食物傷了弟兄姊妹的心,你所做的就不是出於愛心。不可因你的食物毀了一個基督已經為他死的人! 16 不可使你認為好的事得了壞名。 17 因為上帝的主權不在於飲食,而在於聖靈所賜的公正、和平、喜樂。 18 這樣事奉基督的人必定得到上帝的喜歡和人的讚許。 19 所以,我們要追求那促進和睦、彼此建立群體生活的事。 20 不要因食物而破壞上帝的工作。一切食物都可以吃,但如果你所吃的使別人跌倒,那就不對了。 21 所以,最好不吃肉,不喝酒,不做任何使你弟兄姊妹跌倒的事。 22 你對這問題的看法怎樣,是你跟上帝之間的事。一個人能夠在自己所認為對的事上不自責是多麼有福啊! 23 可是,如果他對所吃的食物心懷疑惑,那麼,他吃的時候,上帝要定他的罪,因為他不憑著信心吃。任何不憑著信心而做的事都是罪。
默想:對於教會的規定,或無形的觀念,今天的經文是否幫助我更清楚一些可行的原則?
祈禱:親愛的主上帝,我知道基督徒是全然自由的,但為了祢,我願意放棄做某些事的自由。奉主耶穌的名祈禱,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