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經文:《
加拉太書2章1~10節》
2:1 十四年後,我跟巴拿巴回到耶路撒冷去,並帶著提多同行。 2 我上耶路撒冷去是遵照主的啟示;在私下會見那些領袖的時候,我向他們說明我在外邦人中所傳的福音。我不願意我過去或目前的工作落空。 3 跟我同去的提多,雖然是希臘人,也沒有被迫接受割禮。 4 但有些人假裝信徒,偷偷地加入教會,要他接受割禮;這些人像偵探似的混進來,要偵察我們因信基督耶穌而享有的自由,為的是想奴役我們。 5 可是,為了要替你們保存福音的真理,我們對這班人毫不讓步。 6 但是,那些被認為有名望的領袖(他們地位高低,我不在乎,因為上帝是不以外表來判斷人的),我是說,那些有名望的人並沒有給我甚麼新的指示。 7 相反地,他們看出上帝把傳福音給外邦人的任務交給了我,正像他把傳福音給猶太人的任務交給彼得一樣。 8 因為,上帝以他的大能使我成為外邦人的使徒,正像他使彼得成為猶太人的使徒一樣。 9 雅各、彼得、約翰,這三位有名望的教會柱石,既然知道上帝把這特別的使命交給我,就跟巴拿巴和我握手;既然成為同工,我們就同意:巴拿巴跟我應該到外邦人中工作,而他們在猶太人中工作。 10 他們只要求我們記得猶太人中窮人的需要;這件事正是我一向努力在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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