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04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上帝的應許

參考經文: 加拉太書4章21~31節

4:21 讓我向那些願意生活在法律下的人提出一個問題:你們沒有聽見摩西的法律嗎? 22 法律書上記載,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一個是從女奴生的,另一個是從自由的女子生的。 23 從女奴生的是循著自然生的;從自由的女子生的卻是出於上帝的應許。 24 這可以當作一種寓意:那兩個女人代表兩種約。其中之一是夏甲,她來自西奈山,所生的都是奴隸。 25 夏甲是指在阿拉伯的西奈山,象徵今天的耶路撒冷;她和她的兒女生活在奴役中。 26 但是那天上的耶路撒冷卻是自由的;她是我們的母親。 27 因為聖經上記載:那不能懷孕、沒有生產過的女子啊,你要歡樂!那沒有經歷過生產痛苦的女子啊,你要高聲歡呼!因為被冷落的女人比那跟丈夫一起生活的,會有更多的兒女! 28 弟兄姊妹們,正如以撒一樣,你們是由於上帝的應許而成為他的兒女的。 29 當時,那循著自然生的迫害那聖靈所生的;現在也是這樣。 30 但是聖經怎麼說呢?聖經說:「把女奴跟她的兒子趕出去,因為女奴的兒子不可以跟自由的女子所生的兒子一同繼承產業。」 31 所以,弟兄姊妹們,我們並不是女奴的兒女,而是自由的女子所生的。

保羅最擅長的,就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因此,有人猜測,保羅的對手應是以此邏輯詮釋:「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由莎拉而非夏甲而出,因此要成為亞伯拉罕的後裔,就要遵守猶太律法的要求。」然而,保羅認為,這群人錯誤理解莎拉與夏甲後裔的意義。就血統來看,以撒與以實瑪利都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因此真正的差別,不在於遵行摩西所頒布的律法,而在於是否基於應許。

因此保羅說:「從女奴生的是循著自然生的;從自由的女子生的卻是出於上帝的應許。」(加拉太書4章23節)以實瑪利是亞伯拉罕與夏甲按一般自然方式生的;相反地,以撒是上帝特別介入,為要實現祂的應許而生的。「這可以當作一種寓意:那兩個女人代表兩種約。其中之一是夏甲,她來自西奈山,所生的都是奴隸。」(24節)保羅在此作一個顛覆的比喻,西奈山是摩西頒布律法的地方,因此他暗喻猶太人若堅守律法,會成為「奴隸」──夏甲的後裔。「但是那天上的耶路撒冷卻是自由的;她是我們的母親。」(26節)反倒是基督徒,在靈裡就成了「自由女子」──莎拉的後裔。

因此,一個對基督有信心的人,便成為亞伯拉罕應許的後裔。「弟兄姊妹們,正如以撒一樣,你們是由於上帝的應許而成為祂的兒女的。」(28節)宣教師馬偕曾在日記中記錄在淡水首次為5名信徒施洗的經過:「禮拜盛況空前,……但眾人反而氣焰高張,大聲叫:『不要讓他們入教,把他們捉來揍一頓再說』。我們並不害怕,再度唱詩,歌聲嘹亮,遠在馬路的人亦可聽得。群眾躍躍欲動,我趕緊叫那5個要受洗的人到前面來,問他們是否決心信靠基督,回答『是』,於是我為他們施行洗禮,然後我讓他們一個個在眾人面前作見證……由嚴清華首先作見證,眾人都反對他,侮辱他,並且恐嚇他。但5個人反而越有膽量,有力量來作見證,所講的都合乎聖訓。……有人說:『這個道理是好的。』激動的群眾也就各自散開回去了。我們深深感謝上帝保守,再唱〈我認救主不羞慚〉之後閉會。」(參閱〈教會史話〉261)

上帝的應許之子,會在越是眾人反對、侮辱、恐嚇聲中,回答「是」,這就是台灣北部長老教會根植之所在。身為上帝兒女,上帝的應許才是我們最大的產業與盼望,而非其他有形資產。



默想:
要成為上帝應許之子,需具備什麼條件呢?我是否真心相信上帝的應許?

祈禱:
天父上帝,賜我信心,讓我能展現於眾人面前;賜我勇氣,讓我見證祢的愛;賜我力量,在我軟弱之時。奉主名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