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經文:《
哥林多前書9章1~18節》
9:1 我不是自由的人嗎?我不是使徒嗎?我沒有見過我們的主耶穌嗎?你們不是我為主工作所結的果實嗎? 2 儘管別人不把我當作使徒,你們總會把我當作使徒!因為你們成為主的信徒這一事實正是我作使徒的證據。 3 人家批評我的時候,我就這樣辯護: 4 難道我沒有權利靠傳福音吃飯嗎? 5 難道我不能像其他的使徒,像主的兄弟,像彼得一樣,帶著信主的妻子一起旅行嗎? 6 難道說只有巴拿巴和我非得為自己的衣食工作不可嗎? 7 有誰當兵而自備糧餉呢?有誰栽種葡萄而不吃自己園裏出產的葡萄呢?有誰牧養羊群而不喝自己羊群的奶呢? 8 我所說的不必只限於日常的例子,法律不也這樣說嗎? 9 摩西的法律規定:「牛在場上踹榖的時候,不可籠住牠的嘴。」上帝所關心的難道是牛嗎? 10 他說這話不就是為著我們說的嗎?當然這是為我們寫的!因為耕種的跟收割的出去工作,都盼望分到他們所應得的榖物。 11 我們在你們當中撒了屬靈的種子,就算是從你們得到物質上的供給,這算過份嗎? 12 如果別人有權利這樣期待你們,我們不是更有這樣的權利嗎?但是,我們從來沒有利用過這種權利,反而忍受一切,免得基督的福音受到阻礙。 13 你們當然知道,在聖殿裏供職的人從聖殿得到食物;在祭壇邊侍候的人也分到壇上的祭物。 14 同樣,主也這樣吩咐:凡從事傳福音的人都應該倚靠傳福音維持生活。 15 但是,我並沒有利用過這些權利;我現在寫這些也不是為著爭取這種權利。我寧死也不願使我所誇耀的落空! 16 我沒有理由為著傳福音而誇口;我不過是奉命去傳的。我不傳福音就有禍了! 17 如果我傳福音是出於自願,我就可以獲得報酬;但是,上帝既然把這任務交給我,我就認為這是一種責任。 18 那麼,我所得的報酬是甚麼呢?就是我有傳福音而不叫人花錢的榮幸,就是說不享受傳福音應得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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