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19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土地是誰的?

參考經文: 以西結書33章23~33節

33:23 上主對我說話; 24 他說:「必朽的人哪,以色列境內那些荒城的居民說:『亞伯拉罕一人就得了這塊土地,我們人數這麼多,更應該得這塊土地了。』 25 「你要告訴他們,我─至高的上主這樣說:你們吃帶血的肉,拜偶像,殺人,你們憑甚麼還敢說這塊土地是你們的呢? 26 你們依靠武力,做令人憎惡的事,個個姦污鄰人的妻子,你們憑甚麼還敢說這塊土地是你們的呢? 27 「你要告訴他們,我─至高的上主,指著自己的永生發誓:住在荒城裏的人民要在刀下喪生;住在野外的人要被野獸吃掉;躲在山上或洞裏的人要病死。 28 我要使此地徹底荒廢;他們所誇耀的力量都要消失。以色列的山地要徹底荒廢,沒有人經過。 29 當我懲罰人民的罪,使他們的土地徹底荒廢時,他們就知道我是上主。」 30 上主說:「必朽的人哪,你的同胞在城牆邊或家門口相聚時都在談論你。他們彼此說:『我們去聽聽上主有甚麼話說!』 31 於是我的子民蜂擁而來,要聽你說的話。他們聽了,卻不實行。他們把你的話當作耳邊風,仍舊過著貪婪的生活。 32 在他們眼中,你不過是一名歌手,只會唱唱情歌,彈彈豎琴。你的話,他們句句都聽,可是一句也不實行。 33 但是,當你所說的話實現─我知道一定會實現的─那時候他們就知道曾經有一位先知在他們中間。」

在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因希特勒的納粹德國對猶太人的暴行,使歐美各國在戰後普遍支持以色列復國。雖然當時有人提供其他土地選項,如:馬達加斯加、烏干達、阿根廷等,然而猶太復國主義者仍堅持要在巴勒斯坦這塊土地上建立自己的國家,理由在於這是上帝給亞伯拉罕的應許之地。

以色列在巴勒斯坦復國,也引發爭議。首先,亞伯拉罕還活著時,他在巴勒斯坦擁有的土地,只有向赫人買的田地和麥比拉洞,那是他買來安葬莎拉的墓地。其次,亞伯拉罕的子孫眾多,住在應許之地上的巴勒斯坦人,也有許多是他的子孫,為何土地要讓給以色列呢?此外,在申命記中,摩西已警告以色列人,若居住在這塊土地上,卻不好好遵行上帝的律法,就要被趕出這塊地。

今天的經文提到,在耶路撒冷經歷被巴比倫大軍毀滅的災難後,這塊土地仍殘存一些居民,他們堅持這是他們承接亞伯拉罕的應許之地。他們甚至認為,那些被巴比倫大軍擄走的人已失去上帝的賜福,上帝已將土地賜給他們這些殘存的人。不過,上帝本身顯然不同意這樣的說法(參閱以西結書11章15~17節)。

今天,我們有沒有類似這樣錯誤的觀念呢?在教會流傳一句話:「一代興、二代聖、三代霧霧不明、四代你請我無閒、五代神明滿厝間。」基督徒喜歡說:「一人信主,全家得救。」其實,信仰需要好好傳揚與傳承,沒有人能因自己信主,就讓其他未信的家人得救,除非向家人傳福音;也沒有人能因祖先信主,第N代的自己就自然繼承了信仰遺產。簡單說,每個人的信仰旅程都要自己走。

曾有教會發生這種情況:上一代是熱心的信徒,特別奉獻土地給教會蓋教堂;下一代卻離開教會,對此不以為然。由於早年缺乏法律常識,信徒奉獻土地之後,並未將產權過戶給教會,當他離世後,下一代卻不認同這筆奉獻,於是要求教會用高價購買土地,或要求教會把教堂遷出土地。在這種情況下,土地又是誰的呢?若按照國家的法律,土地當然是屬於法定繼承人的;不過,可惜的是,上一代那些與上帝同行、生命被轉變的寶貴經驗和信仰遺產,就與這些土地的法定繼承人沒有關聯了。由於以色列人離開上帝,以西結在異象中看到上帝的榮光離開耶路撒冷(參閱11章23節);同樣地,信仰不是個人可把持,甚至沒努力就能代代相傳的。



默想:
我曾經認為什麼是我可以白白從上一代承接的呢?

祈禱:
親愛的主,求祢幫助我看到信仰前輩與祢同行的甜蜜與珍貴,讓我也能承接他們的腳蹤與祢同行。奉主名祈禱,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