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10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先知的赤身光腳

參考經文: 以賽亞書20章1~6節

20:1 亞述皇帝撒珥根命令他的元帥攻擊非利士的亞實突城。 2 這件事發生前三年,上主曾經命令亞摩斯的兒子以賽亞脫下他身上的麻衣和腳上的鞋子。他聽從上主的話,赤著身子,光著腳到處行走。 3 亞實突被攻下的時候,上主說:「我的僕人以賽亞已經赤著身子,光著腳行走三年;這就是要發生在埃及和古實的事的預兆。」 4 亞述皇帝要從這兩個國家中擄去人民,剝光他們的衣服;那時候,無論老少,都要赤身露體,光著腳,使埃及蒙羞。 5 那些信賴古實和倚靠埃及的人要喪膽絕望。 6 那時候,住在非利士沿海的人要說:「看吧,我們所倚賴、要幫助我們抵抗亞述皇帝的人竟是這樣!我們還逃得了命嗎?」

公元前715年左右,埃及意圖說服巴勒斯坦地區的國家背叛亞述,並保證埃及會保護他們。兩年後,亞實突聽信埃及而背叛亞述,結果公元前711年亞述攻打亞實突,埃及卻未遵守諾言。因此,以賽亞赤著身子說預言。當時,衣服的款式與質料是地位的標誌,奴隸才會赤身露體。另外,在亞述的律法下,犯罪的人也是要赤身示眾,代表他們已喪失社會地位。今天的經文,上帝要以賽亞赤著身子,應該是公開演示埃及人被擄的狀況,為要讓人民明白埃及已自身難保,所以不要仰賴埃及。在人們只看見世上強權,比誰的拳頭有力之時,先知赤身光腳,激烈地表達上帝的心意。

以賽亞不僅赤身光腳表達上主的心意,也透過不斷言說喚起人民的記憶,用字詞、詩歌、語言來喚醒意識、界定現實。儘管先知的舉動被世人視為奇怪、荒謬,他也在所不惜。即便先知的作為如此激烈,他面對的卻是一群絲毫不為所動的人民。他們之所以不為所動,是因為他們對上帝的作為和教導太習以為常,以致於他們無視先知的異常表達,更是遠離上帝的心意。

同樣地,對信仰習以為常,也把我們推離上帝的心意。信主多年後,初信的陌生感漸退,「我不懂」的雷達似乎也失了作用。熟悉使我們感官遲鈍,對上帝視若無睹;太熟悉,使我們把恩典視為理所當然,失去對上帝的敬畏。對人、對事、對上帝的話語存有某種程度的陌生感,其實是必要的,適當的陌生感會使人謙卑,也讓人有期盼、等候、渴慕和思念。「我都知道了」、「我都聽過了」、「我都學過了」,表達出人的自以為是。這種習以為常的態度,會使我們僅是隨波逐流地接受信仰、維持靈命的形式,或把這種形式合理化──「反正我沒涉入重大可恥的罪」、「反正我做得還可以」、「反正我很熟悉」、「反正大家都這樣做」……。對信仰習以為常,在某方面比靈性墮落更危險,因它常以微妙、無感的方式漸進發生,讓人行禮如儀,最終結局卻是可預見的衰退與墮落。

先知赤身光腳,正好刺激人們適當保持好奇、受吸引而想要明白的心。上帝使用先知的赤身光腳繼續吸引我們,只願我們伸頭探究,多一點跟上帝相同的心情,多一點明白上帝的心意。



默想:
我身上有哪些習以為常的舊習慣、舊思維,阻斷了我對上帝的好奇?

祈禱:
上帝啊,求祢赦免我!因為在我的舊眼光中,忘記祢是行新事的上帝;在我的習以為常中,忘卻祢的釘痕手;在我的懶惰中,忘了尋找祢置放在我生命中的線索。主啊!給我跳動興奮的心,祢的救恩必使我驚訝和驚喜!奉主耶穌的名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