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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以愛之名

參考經文:約翰一書3章19~24節

即使良心自責,我們仍然知道上帝比我們的心大;祂洞察一切。(約翰一書3章20節)

在以基督信仰為主的國家,聖誕節是全家團圓的節期。即使如NBA這種講求票房的職業籃球,在平安夜也不會安排賽程,好讓球員、教練、工作人員都能回去與家人團聚。在台灣,聖誕節不是全家團圓的節日,人們通常是在農曆過年、清明節、中秋節等傳統節日回家團聚。在特別的節期返家團圓,是家人表達彼此相愛的方式;不過,也有人因某些情況而對團圓感到壓力,以致選擇缺席,卻也因此產生愧疚感。沒有回家團圓的成員最大的壓力,可能是來自某些家人以愛之名責問,他們沒有以同理心去理解對方缺席的原因,反倒讓所謂的「愛」變成一種情緒勒索。

在教會中也有這樣的現象,當有人無法出席團契、小組聚會或主日禮拜,有人就會用聽起來像關心、實為「情緒勒索」的言語,造成未出席者的壓力。或許,美其名是讓人「不要停止聚會,才不會離開上帝的愛」,實際上可能只是為了聚會人數好看。當約翰一書不斷提到教會弟兄姊妹間要彼此相愛,作者同時在書信的中心放上這段話:「即使良心自責,我們仍然知道上帝比我們的心大;祂洞察一切。」(3章20節)很明顯地,在教會中即使談論彼此相愛,仍有人焦慮自己無法實踐而良心自責。

約翰提到,富有的人看見弟兄姊妹缺乏,若硬著心不理,怎能說他愛上帝呢?這話不錯,然而若斷章取義解釋,可能讓正在為前途打拚的人感到愧疚,似乎應該先幫助別人,而不是照顧好自己。對這樣的焦慮,作者提醒:「上帝比我們的心大;祂洞察一切。」這帶給我們安慰,因為人不是上帝,也不能成為他人的審判者。我們所行的不需要與別人比較,而是要追求良心不責備我們;若良心不責備我們,那麼在上帝面前,我們就能坦然無懼(21節)。

任何人都不應該以愛之名來行情緒勒索之實,也不能強迫他人去愛人或服事,因為這只會讓人在良心自責下做事,導致人只活在別人的眼光下,而不是活在主的心意中。耶穌來到這世上,從來不以愛之名強迫人跟隨祂,而是讓跟隨祂的人得著平安。因此,無論去愛人或服事,是愛讓我們可以坦然無懼來到上帝面前,也只有這樣才能得著真正的平安,這才是主耶穌誕生帶來的真實意義。



默想:

在生活中或教會裡,我曾以愛之名進行情緒勒索、並迫使別人去愛人或服事嗎?假若我這樣被對待,感受會如何?

祈禱:

上主啊,祢是至善的上帝!我需要活在祢的旨意下,而不是活在別人的眼光之下,也不應該強迫他人按照我的想法而行。願洞察一切的祢,讓我在跟隨祢和服事祢的道路上,得著平安與喜樂。奉主的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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