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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6 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受苦的特權與恩典

參考經文:腓立比書1章27~30節

你們得到特權來事奉基督,不只是信祂,也要為祂受苦。(腓立比書1章29節)

有一天,女兒苦著臉跟我說,她正在做「學習歷程報告」,已經做了很多天,卻一直無法完成。對身為父親的我而言,最簡單的方式就是帶她一起做,但我沒有這樣做,而是鼓勵她再努力。經過多天的辛苦之後,她終於完成報告,開心地提交出去。女兒完成報告後跟我分享心得,她清楚表明過程中雖然很痛苦,結果卻是充滿雀躍,因為她竟然能順利完成。很少人喜歡受苦或遭遇困境,但不可否認地,經歷痛苦能幫助人生命成長。

神學家卡爾‧巴特(Karl Barth)認為,上帝的恩典並非直接顯露,而是透過祂對人類的罪惡、驕傲與自以為義的審判來實現。上帝的審判顯明人的軟弱,但是上帝愛世人,透過耶穌在十字架上的受難,開闢了一條救贖之路。基督信仰的弔詭之處在於:恩典是從苦難中出發,只有經歷過十字架的死亡,才能迎來復活的生命。苦難本身看起來似乎是咒詛與審判,但是當上帝的恩典介入,苦難卻能成為祝福與救贖。

保羅在監獄裡受苦,對一般人來說,確實是咒詛;但是對保羅而言,他認為自己的受苦反而幫助福音的進展(腓立比書1章12節)。保羅並不否認他在苦難中,但他更清楚自己是「因著基督的緣故被囚禁的」(13節b)。換句話說,與基督同受苦是他宣揚福音的結果。不只如此,其他信徒反倒因保羅的坐牢,對主更有信心,更加勇敢,毫無畏懼傳揚上帝的信息(14節)。所以,保羅邀請腓立比的信徒同心協力為福音的信仰爭戰,鼓勵他們不要因別人的反對而退卻,反倒要勇敢,最終一定得救(27~28節)。最後,保羅強調他們能事奉基督,是得到「特權」。「特權」在原文的意思是「恩典」,亦即信徒是因為上帝的恩典,才得以事奉基督;這恩典是來自基督的受苦,因此跟隨祂的人也要為祂受苦。

面對苦難,人的本能往往是逃避,但正如孩子在艱辛之後品嘗到甘甜,上帝的恩典也常隱藏在十字架的陰影下。當人受苦時,並非上帝不在了,而是祂透過受苦讓人持續領受恩典,以此事奉基督,見證上帝的名。因此,為基督受苦是基督徒的特權,也是我們的恩典。願我們每一次為福音受苦,能同時使其他信徒對主更有信心,更加勇敢,毫無畏懼地傳講上帝的信息。



默想:

我曾經在受苦中感受到上帝的恩典嗎?這樣的經驗是否讓我對主更有信心,並更勇敢地用生命宣揚上帝的名?

祈禱:

親愛的上帝,我總是期待順境,更認為這才是祢的祝福。現在我知道在受苦中也能體會祢的恩典,願祢賜我信心與勇氣,讓我能面對逆境,也能持續蒙恩。奉主的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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